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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要求,开展镇村规划试点

文章浏览次数:2524  发布时间:2014-5-18

  针对当前存在的村镇规划照搬城市规划模式、脱离村镇实际、指导性和实施性较差等问题,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4月15日下发开展镇村规划试点的通知,并指出,今年在继续开展村庄规划试点的同时,组织开展镇规划和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试点,旨在探索符合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、符合村镇实际、具有较强指导性和实施性的村庄规划、镇规划理念和编制方法以及“多规合一”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方法,形成一批有示范意义的规划范例并加以总结推广。
  通知明确,试点单位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、各省(区、市)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、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。每省最多推荐1个村庄、1个镇、1个县作为候选,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选择符合条件的10个村庄、17个镇、5个县作为试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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